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出台防范恶性竞争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7月28日消息 - 据悉,河北省政府针对当前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出台了《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

    河北省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驻店药剂员等药学技术人员。对于未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按照违反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予以处理。

    河北省规定,根据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政府将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合理布局,既方便百姓购药,又要避免因恶性竞争带来的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如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已有药品零售企业,不再批准新建或迁建药品零售企业,但新开办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为楼房的,底层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受此规定限制,以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前沿医学资讯网)

    

 

 

   

 

 

    版权声明:本文系前沿医学传播独家稿件,版权为前沿医学传播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前沿医学资讯网),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