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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NS发布肿瘤脑转移治疗指南 首选手术/伽玛刀序贯放疗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1月21日消息 - 神经外科医师协会(AANS)首次发布肿瘤脑转移治疗指南,将外科手术/立体定向放射(伽玛刀)治疗序贯全脑放疗列为首选方案,而不建议常规给予化疗。(J Neurooncol.2009年12月3日在线版)

    指南的主要作者,美国亨利福特医院Kalkanis介绍,17位肿瘤放疗、神经肿瘤内科和神经外科专家对约400项研究进行了回顾分析,然后完成了这部指南。

    指南作者认为,对一般状况良好的新诊断成人患者,在手术切除后给予全脑放疗可获得最佳预后。对于符合这一联合治疗适应证的患者,单用手术或放疗均不可取(Ⅰ级建议)。但对于一般状况差、全身性疾病晚期、脑内多处转移,或肿瘤组织学对放疗相对敏感者(如白血病),联合治疗的证据尚不充分(Ⅱ级建议)。在标准的10次30 Gy放疗方案基础上改变剂量或分割方式,并不能改善生存、疾病控制或神经认知预后。

    采用固定模式伽玛刀治疗代替外科手术切除,如果同样序贯全脑放疗,也能产生同样的生存获益。质量较差的证据提示,单用固定模式伽玛刀治疗即可产生与外科手术序贯全脑放疗相当的生存获益(Ⅲ级建议)。

    虽然证据并不充分,但指南作者认为全脑放疗后序贯常规化疗并不能改善生存,仅考虑用于生殖细胞瘤等化疗极敏感肿瘤的脑转移患者(Ⅰ级建议)。不过,替莫唑胺联合全脑放疗被认为是黑色素瘤脑转移的可选方案(Ⅱ级建议)。可采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治疗肺小细胞肺癌脑转移(Ⅲ级建议)。

    皮质激素的应用方面,指南建议用其暂时缓解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优选地塞米松,在2周或更长时间内缓慢减量以免“反跳”,从4~8 mg/d地塞米松开始,症状严重者可加大剂量(均为Ⅲ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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