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药品管理局对类风湿性关节炎、乙型肝炎药物、玻璃体内植入物做出相关规定
5月26日消息 - 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于5月21日宣布其已扩大阿巴西普类药物的适应证范围,以将其用于那些既往应用某种药物 [包括甲氨蝶呤和(或)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治疗无效的成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
该药适应证范围的扩大在治疗方案的选择方面为患者和临床医生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度。之前,阿巴西普仅被批准用于治疗那些甲氨蝶呤和TNFα抑制剂治疗均无效的患者。
该机构还声称,其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已建议将上市许可授予来氟米特(赛诺菲-安万特生产的Arava的通用名),以治疗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
阿巴西普(Orencia,百时美施贵宝公司)首次获得欧盟(EU)的上市许可是在2007年,该许可限定其仅应用于治疗那些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成年人及患有一种名为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的罕见疾病、至少一种TNF-α抑制剂治疗无效的年轻人。
在2010年4月,EMA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将阿巴西普的适应证范围从青少年放宽至可用于治疗那些“先前使用包括甲氨蝶呤或某种TNF-α抑制剂在内的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治疗无效的患者。成年患者的新适应证范围也据此进行了调整。
该委员会还建议将上市许可授予类固醇地塞米松(Ozurdex,Allergan公司),将700μg该药植入患者玻璃体内可治疗成人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后发生的黄斑水肿。
EMA说,这种可进行生物降解的移植物会向眼内逐步释放出类固醇,从而延长了该药抗炎作用的持续时间。该移植物已知的副作用包括眼内压增高和结膜出血,该机构说,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已要求为此类产品制定药物监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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