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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卫生部印发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29日    点击数:    5星

12月29日消息 - 近日,卫生部印发《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据该《办法》,卫生部负责组建并管理国家级评审专家库,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合理规划不同层级的评审专家库。建立评审专家考核与监督动态管理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更新专家库。
 

《办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专家准入制度,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对考核合格者颁发评审员聘书及评审专家工作证;建立评审专家培训制度;建立评审专家管理档案。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与医院评审周期一致。入选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应担任医院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在本专业、本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准确把握医院评审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医院评审工作经验等。

《办法》规定,评审专家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随时终止聘任,并予以公告:(1)利用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为有利益关系的医院通过评审提供便利的;(2)索取或接受被评审医院或其他相关人员的财物、宴请或其他好处,影响评审公正性的;(3)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4)无正当理由,在聘任期内拒绝承担工作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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