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海南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2年05月16日    点击数:    5星

5月16日消息 - 环球医学据悉,据海南省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消息,该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将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据介绍,海南省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

海南省还将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解决无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

同时,今年海南还将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此外,还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8类大病保障工作,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此外,海南省将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并继续加大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

海南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环球医学)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