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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增9个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2年10月10日    点击数:    5星

2012年10月10日--据报道,10月1日0时起,河北省涿鹿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泉县、迁安市、三河市、黄骅市、景县、巨鹿县、涉县9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医院所有药品实施统一零差率销售。继唐县、栾城两县之后,河北省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改革再次迈出坚实步伐。

2012年年初,唐县、栾城县作为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县,遵循“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得发展、政府财政补得起”的原则,先试先行。从6月1日起,唐县、栾城县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县医院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历经数十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得以彻底改变。改革后,两所医院诊疗人次增加,医院运行效率提高;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得到有效控制,患者就医负担开始有所减轻;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新农合、医保等运行平稳。

河北省及时将栾城县、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推广到了全省其他9个县。至此,河北省共有11个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

此次医改将使患者的就医负担有所减轻。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以及不增加患者实际负担的原则,通过适当提高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增加财政补贴予以弥补。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诊察、治疗、护理、手术等费用,更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新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不超过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将按规定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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