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基药定点生产试点品种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基本药物定点生产第一批试点品种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先期选择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化学药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
各地不再单独进行试行定点生产品种的基本药物招标,而是有政府定价进行管理。上述4部门在试点品种名单确定后,将共同制定招标选择定点生产企业的标准和规则,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统一的采购价格,每个试点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原则上为2家,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每2年1次。
第一批试点品种清单包括麦角新碱、去乙酰毛花苷、普鲁卡因胺、洛贝林、多巴酚丁胺注射液和氨苯砜片6个化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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