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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拟禁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妥当可行吗?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10月15日    点击数:    5星

“艾滋病”,人们谈之色变!它的无可救治,使患者绝望;它具有传染性,使公众逃离。艾滋病患者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一群渴望社会温暖的群体。日前,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规定的爆出引起广泛讨论。拟禁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妥不妥?

从网友的留言看,支持的一方大都持“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态度,认为规定是对其他人的保护。反对者则认为,没有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艾滋病,此举涉嫌歧视。

一位匿名的艾滋病患者表示,就算公共浴池门口贴着告示说不让艾滋病群体入内,该洗澡的还是得去洗。他表示,小心“圈内”一些激进的人,看到这样的标志后,偏要进来,甚至故意传播。

《沐浴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11月11日为截止日期

日前,商务部就《沐浴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等警示标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

医学专家:艾滋病患者在浴室不会传染,建议分级管理

北京地坛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医师伦文辉表示,经过研究,健康人与艾滋病患者日常生活中不仅交谈、吃饭等不会被传染,进入公共浴室、游泳池也是安全的。一方面通过科学研究告诉大众不会被传染,另一方面又要限制艾滋病患者,这是不合理的。艾滋病病毒很脆弱,一般来讲脱离体内很快就会死亡。公共浴室肯定有一定的消毒措施,并且洗澡的水温也容易加速病毒死亡。

从现实层面讲,伦文辉也质疑其可操作性。首先艾滋病是看不出来的,必须经过科学的检测。这项规定如果施行,是否意味着每个人去浴池前都必须先检测是否患有艾滋病?即便出台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安全,艾滋病患者也需平等对待。两者之间的平衡需要以科学为依据。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认为,“这个规定是针对整个洗浴行业的。除了淋浴和泡澡,里面可能还会有一些创伤的服务项目,比如修脚。用修脚刀的时候可能会对皮肤有损伤、流血等创伤现象,这个其实有可能是会传播HIV。再比如搓澡,有些人用力比较大,可能会导致有毛囊炎的人皮肤破损,可能会有传播风险。从医院管理角度来说,凡是接触过HIV感染者体液的物品都是要按照医疗垃圾来处理的。”

王月丹表示,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是出于对大众健康的保护,而非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王月丹建议,可以对洗浴行业分级细化管理。“如果这个地方只是提供泡澡,我觉得这个地方可以不用挂警示的标志;但是如果涉及到修脚、搓背等服务的地方,那就应该有警示的标志。”

法学专家:专业技术性问题应由医学专家论证,再进行法律条文规定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是否会传染是一个专业技术性的问题,应该听取相关医学研究的医生、专家的意见。“邀请多位医学专家,尤其是在艾滋病领域的专家,严谨地科学论证其风险和必要性。”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意见办法的同时,应该邀请一批医学专家开会论证,最后出一个论证意见,再进行法律条文规定的制定。

防艾人士:病毒含量低可忽略不计;实施规定会强化公众的恐惧和歧视

国内首位在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大规模艾滋病干预的专家张北川认为,该规定“很荒唐”,说明中国在艾滋病防治教育方面还有非常长的路要走。

张北川以1988年奥运会跳水冠军洛加尼斯为例。洛加尼斯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他在比赛中曾受伤,血液流到泳池中。赛后,有学者出面表示,通常比赛选手不会被传染艾滋病。游泳池和浴池相似,含有病毒的血液在水中必须要达到一定浓度,受传染者身上还必须有新鲜伤口,才可能造成传播。

张北川介绍,去年我国有1000多名医务人员直接接触艾滋阳性感染者,例如被艾滋病患者使用过的针具扎伤,但无一人被感染。一般情况下,针具感染的概率是三百分之一,一次性交感染的概率为千分之二左右。浴池中艾滋病毒含量远远低于血液和精液中,传染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

今年8月,英国政府宣布,从明年4月1日开始,英国艾滋阳性医务人员解除禁止从事外科手术禁令。在该种情况下,再考虑浴池水感染的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张北川强调,如果该条规定最后实施,会强化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歧视。

不妨先把该不该设警示标志的问题放在一边。假设一下,“禁艾”标志得以在沐浴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它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艾滋病不像皮肤病等疾病,仅凭肉眼就能观察。也就是说,警示标志如果设立,但最终患者进不进浴室,还是全凭自觉,这和不设警示标志有何不同?沐浴场所不能也无权对谁携带有艾滋病病毒作出判断,这种不太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如何执行,恐怕也是一个问题。

规定的意义在于“立规矩、成方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如果它的设立不能达到目的,这样的规定在出台时恐怕需要慎之又慎。《沐浴业管理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希望争议和讨论有助于在最终的成稿里作出“最不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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