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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管制 李克强总理也看不下去了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12日    点击数:    5星

国家基药制度实施以来,关于省级政府集中招投标采购的“民告官”第一案的审理结果于近日公布,法院判决书表明,基药招标是政府采购行为。这一结果结束了全国各地对基药招标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的长期争议,中国药品集中采购终于有了定性:政府采购。多年来政府大包大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导致了一系列的弊端,就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看不下去了,为推进公平采购“支招”。

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为如何公平推进政府采购“支招”。他说,“能不能设计一个随机选择专家评审的办法,让专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选中,让企业不知道该找谁‘走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压缩可能的寻租空间?”。

当天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李克强说,更多运用政府采购,让政府从“什么都自己干”的大包大揽,转变为更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会力量,这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但政府采购的对象如果由政府自己“拍板”,很容易造成官商勾结的寻租、腐败,还要引入评审专家的机制。业内专家表示,李克强总理的态度很明显是不支持招标管制。

招标本来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比较好的市场化采购方式,但目前我国政府主导大包大揽的药品招标政策存在弊端,成为药品进入市场所执行的“二次行政管制”,招标主管部门代替药企和医院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主体,过多的行政参与实质上是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的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

通过层层公关,打通招标的药品质量分层、竞价分组、限价、评标、价议、备案采购等环节的药品招标采购模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法则,违背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促成药价虚高,看病贵,且导致和滋生腐败,于政府的公信力而言也不是一件好事。此外,政府大包大揽的药品政策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目的 “唯低价是取”的药品招标又让不少药品的中标价虚低严重,影响供应和质量;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体系混乱,商业贿赂盛行,大处方、滥用药十分严重。

值得高兴的是,最近的招标中,减少评审专家的分值正成为趋势,在李克强支招后,估计药品招标中的专家评审将更为客观。

业内人士建议,按照新医改的精神“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和定价权。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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