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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布MERS诊疗方案及防控指南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5年06月03日    点击数:    5星

6月2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诊疗方案及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对该病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预防和治疗以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等加以说明。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字,截至2015年5月31日,通过实验检测,全球共有1150例感染MERS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427例与MERS相关的死亡病例。

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日通报,我国首例输入性MERS确诊患者2日精神状态好转,仍有发热,体温38.2摄氏度,胸片显示双下肺仍有渗出,生命体征相对稳定。专家会诊认为,患者病情进展程度趋缓,病情谨慎乐观。此外,韩国保健福祉部2日通报说,韩国已有两名MERS患者死亡。在韩境内已发现疑似第二代人传人病例。

据了解,目前超过97%的病例发生在中东,20多个国家有病例报告,均和中东有流行病学关联,中东以外地区尚未发现原发感染病例。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指出,根据沙特阿拉伯对402例MER感染病例的统计资料显示,医务人员感染者占27%,医务人员感染者中57.8%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由此表明MER病毒已具备有限的人传人能力,但无证据表明该病毒具有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中东呼吸综合征潜伏期为2至14天,以急性呼吸道感染为主要表现,起病急,体温高达39至40摄氏度,可伴有畏寒、寒战、咳嗽、咳痰、胸痛、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部分病例以腹泻等非典型临床表现为首发症状。存在下列危险因素时易出现严重并发症:男性,年龄大于60岁,合并其他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哮喘、缺血性心脏病、免疫系统缺陷和终末期肾脏病,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诊疗方案指出,中东呼吸综合征的治疗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目前无明确有效的抗病毒治疗。

我国政府已采取的监测和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进行积极治疗,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检测患者标本、测序病毒和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应急监测,特别是门诊患者的发烧筛检;加强跟踪、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监测;确保将风险通报给公众。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北京国检局”)表示,截至目前共检疫查验出入境朝觐包机11架次,未发现MERS疑似病例。另外,北京国检局提醒,前往中东地区及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针对目前的疫情,北京国检局将推出8项防控举措。另外,北京国检局提醒,赴中东国家(包括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约旦、也门、阿曼、阿联酋、科威特、伊拉克等),或到近期有疫情发生国家(如韩国)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口头申报;入境后2周内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者,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他人,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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