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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4月8日起全部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3日    点击数:    5星

3月22日,北京市卫计委举办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4月8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取代原有的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并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归纳起来,此次北京医改新政核心内容共有3项,即:

1、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2、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3、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本次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包括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还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

《方案》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设置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作为医药分开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医事服务费的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其对应的原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具体标准为:

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具体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其中上调的项目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价格降低的项目包括: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此次所公布的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统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是药品采购的一种新机制。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其价格与全国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价动态联动,且保持公开透明。

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此举通过联动机制可望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统一。此外,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有限,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为了方便患者,北京市卫生计生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环球医学编辑:杨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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