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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时跳楼 家属向医院索要167万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5月23日    点击数:    5星

近年来,患者在医院坠楼的事件不时发生,对于医院是否对这类事件负有责任众说纷纭。去年10月1日,一名术后患者在治疗期间从北京某三甲医院的5层跳楼身亡,家属以医院没有保障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67万余元。近日,该案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医院到底应不应该赔偿呢?

案件回放:

45岁的吴先生因意外摔伤于去年9月29日前往上述医院治疗,当天医生为其进行了右尺骨鹰嘴骨骨折手术,术后病情平稳。吴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回忆说,10月1日,因输液的实习护士进针不熟练,吴先生的输液并不顺利,原本上午应输完的药一直输到下午,导致他的情绪一直不好。下午两点多,吴先生甚至出现梦中惊厥,浑身颤抖。

情绪激动的吴先生要把输液管拔了,嚷嚷着要出去。杨女士赶紧叫来护士拔管,拔完管后,吴先生冲出病房,她也紧追其后,但下楼过程中,吴先生以自身安全威胁她不许再跟随。杨女士说:“由于手术后他手哆嗦得特别厉害,我得帮他打开烟盒,他当时对我说别管他,否则就把胳膊废掉。”随后,杨女士上到9楼找人帮忙,但当护士赶到五层时,吴先生已经爬上了窗台,护士急忙呼喊,但为时已晚。医生下楼时,坠楼在地的吴先生已没有生命体征。

家属诉求:

吴先生突然跳楼的原因不明,但家属表示,第一,护士的原因导致吴先生当天情绪不好;第二,吴先生在10年前曾在同一家医院进行过脑栓塞治疗,但医院此次没有却进行脑部的预防性检查和诊断,脑部的病变可能是导致吴先生情绪异常并实施自杀行为的原因;第三,吴先生打碎玻璃爬上阳台时,引来医护人员围观,却无人上前制止。

医院的监控视频显示,吴先生站在窗边情绪激动,并用手打砸电梯间的玻璃。经一名恰巧路过的医生劝解,吴先生向病房方向走去,但不久后又返回电梯间,此时,他将手上纱布扯掉,用灭火器把玻璃窗砸碎。此时,十余名医护人员将病区的大门关闭,并在门外观望。

家属认为,医院未尽到诊疗及保障患者人身安全义务,因此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675298.5元。

医院回应:

对此,医院方面表示,入院时家属表示吴先生没有精神类疾病,医院对吴先生进行检查时,也没有发现其存在精神异常的情况。事发前,杨女士是最后离开吴先生的,二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医院并不知情,不能得知是否由于双方发生争执导致患者情绪激动,最终引发悲剧。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至于吴先生是否患有其他疾病或者手术后情绪激动,都没有相关证明,家属当时未提出尸检要求。根据石景山公安分局的调查结论,吴先生是高坠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医院方面表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吴先生自行跳楼,医院方没有任何过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一起仍存在诸多疑点的案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但按照以往的惯例,患者在医院坠亡,虽然与医院关系不大,但法院多少都会令医院给予一些安慰性赔偿。在希望法院公平审理的同时,医院除了大喊冤枉也应加强患者安全及应激机制的建设,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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