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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捍卫医生权利 暴力伤医不光拘留还得赔钱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点击数:    5星

近几日,媒体接连报道了几起患方因医疗纠纷打骂医生的事件,使医生的安全问题再度引起重视。反观这些年,各地有关部门为保障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而频打组合拳,医闹分级、入刑等举措更是从法律法规上为医生撑腰。近日,法院判决了一起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案件,最终患方不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因患者治疗起误会殴打医生

去年10月16日,福建省晋江市某医院的患者家属蔡某因患者治疗问题与主治医生叶某产生误会,后在医院办公室内公然采用暴力手段,殴打叶某致身体受伤。事发后,叶某报警,并及时接受住院治疗。12月4日,晋江市公安局对蔡某前述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由于身心受到伤害,叶医生在康复后于今年2月将蔡某诉至晋江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蔡某赔偿各项费用。对此,蔡某却表示,其一,因医生言语刺激导致患者产生放弃治疗的年头,是医生有错在先;其二,自己已经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而医生现在要求的部分赔偿数额不符合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患者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作为晋江市某医院的医生,如实告知患者病情,行为并无不妥,患者家属蔡某殴打医生不仅侵犯了医生人身权利并破坏医院正常诊疗秩序。虽然蔡某已被行政处罚,但不影响其依法承担对医生的侵权和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认为,蔡某客观上给叶某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损害,故应当依法赔偿叶某因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参照叶某诉讼请求中的部分合理费用,判决蔡某应支付叶某赔偿款1.2万元。医患双方均表示服判,且蔡某已于日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支付叶某1.2万元赔偿款。

解读法律:

1、拘留处罚和赔偿责任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生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有权利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应受侵犯等。

像本案中因患者治疗问题误会医生进而殴打医生的行为,是对医生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理应受到行政拘留同民事赔偿的双重处罚。目前在法律法规方面,充分保障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任何用暴力及不正当手段侵犯医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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