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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所有医药人 行业新规禁止向医务人员提供礼品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12月12日    点击数:    5星

最近几天,国家带量采购成为业界最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关系到医药人尤其是医药代表的饭碗问题。12月6日,另外一件影响医药人的事情也发生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在北京发布了最新修订的RDPAC行业行为准则(2019年修订版),与会的会员企业代表联合签署了该行为准则。

据悉,RDPAC是由41家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跨国制药企业组成的非赢利性组织,包括多家知名跨国药企。准则最早由RDPAC在1999年推出,在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盟(IFPMA)准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而且遵守RDPAC准则是所有会员的入会条件之一。此外,RDPAC的行业行为准则是外企医药代表的合规准则,也是内资药企制定合规手册的重要参考资料。

此前,2019版的行为准则已在RDPAC 41家会员企业中经过投票获得通过。

新行为准则对企业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之间的互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RDPAC会员公司向医务人员提供礼品。首先,在几个条款的内容上作了更新,采纳了包括对礼品和用于处方药的推广辅助用品的禁止性规定;其次,新准则制订IFPMA准则的核心理念(Ethos),旨在推进行业准则从基于具体规范的模式向基于价值观模式的转变。

事实上,“以药养医”备受老百姓诟病,我国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就进行一系列改革推动取消“以药养医”,更是对医药代表有诸多约束。

去年底,《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曾指出,医药代表不得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进行商业贿赂,不得对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不得误导医生使用药品,不得夸大或误导疗效,不得隐匿药品不良反应。同时规定,医药代表须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平台备案,并且只能通过以下五种形式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在医疗机构当面沟通;举办学术会议、讲座;提供学术资料;通过互联网沟通或电话会议;医疗机构同意的其他形式。

总之,医药人要想保住自己的饭碗,规范化和透明化是必须的,而对于医药代表而言,需要公开的推广,而不是通过其他途径!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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