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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医院院长落马 获刑12年!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点击数:    5星

2018年12月12日,湖南衡阳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院长、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全智华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全智华,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湖南衡南县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主任医师。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衡阳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南华大学校工会主席,南华大学副校级督导员等职务,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任南华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15年8月被免职。

“身为一名党员、医学博士,却从一个唯物主义者演变成了唯心主义者,不信医学,迷信风水,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年近六旬、头发花白的全智华在忏悔书中如此写道。

全智华1961年生于湖南省衡南县的一个普通职工家庭。1982年大学毕业后被安排到衡阳地区人民医院工作,从一线医生、科室副主任、副院长一步步成长为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然而,作为一名医治了无数病患的心血管疾病专家,全智华却唯独治不好自己的心病——迷信风水,插手工程,受贿2015万余元,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

手握重权 把工程项目当成敛财工具

2006年,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计划修建门诊大楼,招标公告还未公布,一些建筑公司就闻讯找到了时任医院院长的全智华。其中衡阳市某劳务有限公司高某和衡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何某均向全智华表示希望承包此工程,并承诺中标后会给予好处。全智华为了寻求利益最大化,建议双方合作承包。在全智华的帮助下,工程总造价1.2亿余元的门诊大楼由何某所在的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顺利中标,土建工程则分包给了高某。

此后,为了感谢全智华的支持,高某多次向其提出做出“答谢”。

获利800万 索贿近600万

湖南益阳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06年至2011年期间,高某通过全智华的帮助,利用全智华当时担任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参与分包了该医院门诊大楼的土建工程,工程总造价1.6亿余元,共计获利800余万元。此后,全智华通过其弟弟全某(另案处理)以做生意、女儿在澳洲留学为名向高某索要好处,高某从公司账上提取270万元人民币及46.12万元澳币交给全某。

安化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2008年5月,全智华的弟弟全某以做生意为名向高某索要人民币300万元时,高某一开始安排公司财务周某准备了60万元现金,高某拿到此款后找到全智华,称其弟向他要300万元,欲直接将此60万元交给全智华。但全智华并没有直接收钱,称已知道此事,让高某将钱全部交给其弟,随后,高某将60万元交给了全某。2009年1月、2010年1月,高某又先后分别准备80万、130万元现金交给了全某。以上,全智华通过其弟索要了人民币270万元。

过了一年多,2011年6月,全智华的弟弟再次找到高某,称全智华的女儿在澳大利亚上学,要其提供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澳元,高某在征得全智华的同意后,又安排周某兑换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澳元。周某提取300万元人民币后,兑换成46.145654万澳元,并将其中的46.12万澳元交给了高某。高某随后将此46.12万澳元交给了全某。

迷信风水 让行贿人“捐款”200万元

2009年初,全智华在北京治疗斜颈病时结识了“风水大师”秦某。秦某称,全智华“天不怕地不怕,上了南岳衡山也不拜菩萨,对菩萨不恭敬,所以才落了这个病”。全智华认为“秦大师”说得很准,于是在“秦大师”的指点下,原本不信教的全智华开始每天吃斋念佛。坚持一段时间后,全智华发现折腾他多年的斜颈病竟有了好转,这让全智华对“秦大师”更加深信不疑。

之后,全智华邀请秦某到老家衡南县的祖坟和衡阳住宅看风水,看看他身体不好是否与房子和装修的风水有关。全智华的豪宅让“秦大师”羡慕不已。“秦大师”于是心生一计,向全智华抱怨以自己的经济实力这辈子都无法在北京买房,并暗示全智华资助他买房。全智华为感谢“秦大师”破解了他的难题,让曾中标门诊大楼项目的何某向“秦大师”捐款100万元。

2018年12月12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智华受贿案。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全智华利用担任衡阳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等职务之便,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开发建设工程项目、销售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王萍(全智华之妻)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615万余元、美金15万元、澳元46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015万余元。其中王萍与全智华共同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71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判决:全智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王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全智华、王萍受贿所得赃款2015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多行不义必自毙,触犯法律的人往往都逃不过法律的惩处。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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