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护士执业注册修了高速路 市县就可审批
护士执业注册手续繁琐,各地要求下放注册权限的呼声络绎不绝。4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将护士执业注册的审批权限从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下放至市县级。有专业人员解读,审批权的下放或有利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开展。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的具体变化
4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以下简称《决定》),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部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具体变化如下:
1 审批权限:原为省 现为市县
根据《决定》规定,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 涉及的护理人员
涉及的护理人员包括:首次注册者、延续注册者、变更注册者、注销注册者。
3 三表合一 不再填表填到手软
曾经,材料审批过程就是一场“拉锯战”,填表填到手软。如今,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实现“三表合一”,即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统一合并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另外,可以通过全国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到的,或者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明,以尽量减并证明材料。
4 电子化注册 少跑路
根据《决定》,要按照“便捷高效、开放共享、公开透明、便民惠民”的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批、变更有关信息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实现“一窗”分类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5 证件直接邮寄给申请人
《决定》鼓励通过邮寄等方式,将证书直接发放给申请人,也可发放给申请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申请人领取。对需要补发护士执业证书的,由现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补发。对于这一点,必须点赞,护士们可以又可少跑一趟路了。
网约护士开展有望更便利
曾经,审批“关卡”、证明“围城”、公章“旅行”是办事者深恶痛绝的问题。“放管服”改革以来,很多老百姓都竖起了大拇指,办事终于不用“绕大圈”了。如今,改革红利终于轮到了护士。此外,审批权下放后,市县行政区对于护士注册或备案的情况有了自主权,这意味着当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自主灵活开展网约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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