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个月婴儿配方乳粉不得做广告 广告妨碍了母乳喂养的推行
母乳为小宝宝最好的食品。然而,不少婴幼儿奶粉的广告铺天盖地地宣称,可完全替代母乳,甚至优于母乳,有的乳粉广告词里有“来自妈妈的味道”,这影响了很多中国妈妈们以及周围人对母乳喂养的信心。
10月27日,由中国广告协会修订、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支持的《乳粉广告自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施行,首次规定0~12个月的婴儿配方乳粉不得发布广告,净化婴幼儿奶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推动普及母乳喂养。
2018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曾发布了《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其指出,母乳代用品的持续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婴儿母亲们获得添加配方奶粉的建议,会显著提高她们给孩子添加奶粉的可能性,降低纯母乳喂养率。
该调查结果显示,对于 6 个月以内的婴儿母亲,接受过添加婴儿配方奶粉建议的妈妈,50.8%给孩子添加了奶粉,而未接受过建议的妈妈,仅为20.0%。
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赵践指出,《规则》修订完成后,标准和要求更清晰了,更有利于乳粉企业做好自律工作,有利于行业有序发展,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推动母乳喂养工作。
但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方晋表示,《规则》是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的必要补充和细化,它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方晋呼吁,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新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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