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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再现医生收取专家费被举报事件 院外“飞刀”需谨慎

来源: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点击数:    5星

专家会诊本来是很正常的一项医疗协作活动,目的是为了患者的治疗安全和便利,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涉嫌违规常常引发投诉。近日,一名患儿在河南省安阳市某公立医院做肌性斜颈矫正术,术后家属却被告知要收3000元专家费,不交专家费不让出院,理由是手术比较大,专门请的上海专家操作。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毫无疑问,最终以医院退还了这笔专家费结尾。

涉事医院院长表示,医院不允许医生向患者收取专家费,以上事件是违规的,专家费用会如数退还给患者,涉事医生也会依法严肃处理。

当地卫健委负责人也表示,专家费是不允许收的,如果收了属于私收费。

会诊收费事件频现 问题出在哪儿?

其实,我们稍微回顾下近来的新闻,就会发现类似的事件不胜枚举。比如2019年1月,甘肃省卫健委回复一位网民关于县级医院收会诊费问题的投诉;同一时间,江苏徐州沛县一位接受“腰椎间盘脱出症”手术的患者投诉医院收专家会诊费;2019年5月广西柳州一位患者以及2019年7月山西省洪洞县一位患者均被收取了专家费。

当然,每一次该类新闻的爆出,都会再一次撕裂医患双方本已非常脆弱的关系,加剧双方的冲突和对立,而每一次的结局也往往以当事医院当事医生因违规而被处罚收场。然而,前车之覆,不能后车之鉴,为何会反反复复发生这种事情?

早在200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此外,会诊费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出在程序问题,会诊费没有通过医院财务收取,而是直接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另一方面,出在收费问题,虽然《暂行规定》明确,医师可以外出会诊也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但由于会诊费严重不符合社会成本,而且一旦经过一道“官方”程序,最终到了会诊医生手上的补偿少之又少。如此一来,在目前的情势下,很难说体现了医生的劳动价值,或许这也正是会诊费私下盛行的原因之一。

医生“走穴”收费有风险 需谨慎

对于医生会诊收费的现象,大家众说纷纭。

支持收费者认为,患者在基层医院看病,又想请最好的专家做手术,得到最好的治疗。专家放弃休息的时间,放弃与家人在一起的机会,一路舟车劳顿、不辞辛苦地跑过来做手术,难道就不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

反对收费者认为,患者生了病本已是天大的不幸,为看病已经是砸锅卖铁穷得揭不开锅,好不容易请个专家来做手术,本以为是看到了希望,结果还要给高额的会诊费,医生到底是治病救人还是趁火打劫?

此外,另一名业内人士坦言,现在有点名气的医生都会利用业余时间到各个基层比较薄弱的医院开展诊疗活动。这种“专家费”在行业内属于“潜规则”。国家卫计委的“九不准”里面明确的说过,不准违规收费,不准收受红包,没有收据没有发票专家费的算不上正规收费。

无论何种说法,就目前来说,院外会诊仍然有风险,医生还需谨慎行事。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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