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病?“恐同教材案”一审败诉 你可以不喜欢但请别伤害…
最近,“恐同教材案”一审败诉引发极大关注。在该案中,2017年7月,女大学生西西(化名)起诉某大学教材将同性恋列入“性心理障碍”,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经历3次延期开庭后,今年7月28日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将同性恋归类为“性心理障碍”,属于认识性分歧,而不属于知识性差错,驳回了原告。对此,原告西西发声将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大家对同性恋是否属于一种疾病“性心理障碍”,展开了热火朝天的辩论。
教材将同性恋表述为“性心理障碍” 女大学生状告出版社
这起案件的起始缘由,可追溯到3年前。彼时西西(化名)是一名大学生,作为一名女同性恋者,在参加一次同志公益活动中了解到,另外一名大学生秋白(化名),正以“对‘恐同’教材监管不作为”为由,起诉教育部。经过了解之后,西西也认为“恐同教材”这样描述不正确,希望出版社能够给予修改。
一番游说无果之后,2017年7月,西西以教材《×××心理健康教育》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为案由,起诉了该书的出版方以及某购书平台。
根据西西提供的资料,《×××心理健康教育》中对同性恋进行了如下描述:“与人类绝大多数性爱方式相比,可以认为同性恋是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且归类为“性心理障碍”。该书中还写道:“大学生不应接触非法渠道的与性有关的印象制品与物品,因为可能从中获得不恰当或错误的性信息,更严重的可能会引导性取向出现偏差。”
西西认为,这些表述是对同性恋群体的污名化,且不符合卫生领域权威性文件CCMD-3、ICD-10等疾病分类标准。自此,西西便开始了长达3年的打官司之旅。
3次延期开庭后终宣判:属于认识性分歧 不属于知识性差错
在经历3次延期开庭后,最终于今年7月28日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开庭审理。
9月2日上午,西西收到了该案判决书。判决结果认定,图书把同性恋归类为“性心理障碍”,属于认识性分歧,而不属于知识性差错。同时,图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均不属于出版社审查责任范畴。
因此,法院认定图书质量不合格的主张证据不足,被告出版社已尽到质量审查义务,驳回了西西的主张。
你可以不喜欢 但请别伤害…
此案件经历3次延期才正式开庭,也侧面反映了执法部门对这一问题的慎之又慎。
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大众对同性恋并不陌生。很多国家对同性恋婚姻也给予了合法地位。但有合法地位,与这种心理是否健康,以及大众认同与否,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有合法地位,是承认同性恋人群的部分法律权利;是否为心理疾病,则是对同性恋群体是否有独立完整存在能力的客观事实判断;而要大众由衷的认同,则属于道德的范畴。
据学界估测,中国的同性恋人数不在少数!如果一直宣传恐同情绪,他们不但得不到社会认可,迫于各种压力将不得不选择深柜,到时候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同性恋群体,还有那些因逼婚出现的毫不知情的同妻同夫,以及这些不幸婚姻背后的无数家庭,这些真的是恐同人士想看到的吗?
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或许,我们需要更多地学会理解包容“不一样的烟火”!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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