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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飞刀走穴 医院会爆发雷霆之怒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20年09月15日    点击数:    5星

医生“飞刀走穴”再蒙上一层阴影。9月10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新规指出,医生擅自“飞刀走穴”,所在医院将会被记分,影响医院评优评级。这波操作,简直是釜底抽薪!医生“飞刀走穴”,医院一分钱好处也没捞着,还可能跟着吃瓜捞。这一规定一出,医生如果还想“飞刀”,医院可能会爆发雷霆之怒!

新规:医生私自“飞刀走穴” 扣医院的分

9月10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河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简称《通知》),明确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积分制管理,一年为一个周期。而积分结果对医疗机构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等均有影响。

令医院和医生警惕的是,《通知》明确,对医院所聘医师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擅自外出会诊,1人次记1分。一年内医院积分达到12分以上时,就将作为重点对象来监督管理。

医生“飞刀走穴”背后:正规会诊费太低 偏离劳动价值太远

目前,医生外出会诊,仍沿用的是2005年施行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所在医院批准。此外,医院邀请其他医院医师会诊,经治科室必须向患方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患方同意后,报医院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医生外出会诊,明明有正规的途径可遵循,为何医生宁愿冒险“飞刀”游走于灰色地带呢?这就要从《暂行规定》中的会诊费说起。《暂行规定》明确:1、会诊费统一支付给会诊医院,然后再行支配;2、会诊费按照邀请医院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专家费具体是多少?以湖南省为例,公立医院院际会诊,主任医级别每次260~300元,外埠加收一倍,每次520~600元。

根据政策,按照正规会诊渠道,1千~2千元基本是医院能够支付的上限。

有头有脸的大专家,为了千儿八百块,牺牲休息时间,一番舟车劳顿,来到千里之外做高风险手术,可能吗?即便有几个愿意当“雷锋”的专家,也不能成为普遍成为常规。《暂行规定》都已经15年了,真的有必要出新版了!

医生“飞刀”医院空吃瓜落 医院能甘心当冤大头吗?

现实当中,医生“飞刀走穴”的劳务和交通费用,往往是医生与病人口头商定一个价格,然后由病人支付给医生个人。

如此操作,虽然患者、基层医院和飞刀医生都是受益者,但有硬伤——不合规。如果病人觉得“不值得”,甚至是享受了优质服务却不想多掏钱,就可能抓住这个小辫子状告医生。毕竟,农夫与蛇的故事曾多次上演。

一旦医生被患者告发,飞刀医生本人被处罚身败名裂,毋庸多言,所在医院也或多或少会受牵连。

以往医院无论如何受牵连,最多也只是声誉受损。因此,只要不耽误本职工作,医生“飞刀”医院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现在,依照河北新规,医生“飞刀”牵涉到了医院实实在在的利益,医院会被扣分,影响医院的评优评级,医院还能放任不管,甘心当冤大头吗?

可以预料到,本就对医生飞刀不情不愿的医院,会设置更多障碍,加之医疗纠纷越来越多,本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原则,医生“飞刀走穴”肯定会越来越难愈来愈少。

医生光明正大“走穴”能实现吗?

目前,二三线城市外科医生、手术医生缺乏,医生“飞刀”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优秀医生短缺的问题,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对于患者,在家门口就把疑难杂症治好了。从这一角度来看,医生“飞刀”利国利民。

但是,不合规的硬伤,让“飞刀走穴”游走在灰色地带。如今是法制时代,连警察执法都要打开执法记录仪力证自己清白,只有口头契约的“飞刀走穴”,风险太大了。

自古文事武备,有菩萨心,还要有降魔杵!一切按照程序走,才能避免半路被翻车。可是,让医生光明正大“走穴”,能梦想照进现实吗?恐怕可预见的未来,答案是不可能。

医院、医生、患者,或许就像在寒冷的冬夜里聚在一起互相取暖的刺猬,靠得太近,会扎到彼此,离得太远时,又会觉得冷。多次聚散之后,终会发现一个适当的距离,既能取暖,又不会刺痛对方。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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