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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被出院”成潜规则 代表建议:需打破且明确出院转院标准

来源: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点击数:    5星

人们常说,年轻人身上有三座大山:小孩教育、老年养老、家庭医疗。如果在广州,医保病人住院更会面临这样的尴尬:检查四五天,治疗七天左右,不管病好没好,按照医保要求,15天一到,必须出院。

2019年12月,火爆全网的一篇报道:一位89岁老人的最后44天:严重中风后被迫辗转四家医院,更是披露出“15天被出院”是一个长期被诟病的老问题。近日,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建议,打破“潜规则”,明确出院、转院标准,并希望建立明确的“出院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患者维权途径。

“15天被出院”一条横亘于医患之间的潜规则

“这是广州地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林勇表示。他在调研中发现,广州市内医疗机构普遍要求医保患者住院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就得出院或转到别的医院,或出院后10天左右再住进原医院。

事实上,“15天被出院”现象不独广州,在其他不少城市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2016年4月,上海多名市民反映,连续住院15天或两周左右,在病情未康复的情况下,就被要求出院。医院给出的理由,或是“医保部门有这项规定”,或是“上级部门要考核住院天数指标”,总之住院15天或两周必须出院是行业“铁规”。

2019年7月,云南省昆明市也有不少市民反映,曾经碰到过医院要求住院满15天必须出院的情况。在患者提出疑问时,部分医院表示,这是医保局的规定。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说,“住院15天就得出院”现象确实在全国多地存在,不仅在我国,在美国住院满1个月也是要出院的,如果要继续住,患者自付费用的比例将提高。

不过,遍查现今的红头文件,确实没有“病人只能住15天院”的出处,但无情“劝逐”的场景却屡屡在现实中上演。无疑,这是一条横亘于医患之间神秘的潜规则。

“被出院”根源何在?或涉及方方面面

广州市一名三甲医院的人士表示,并没有这一强制规定,不同病情的患者住院时间不一样。广州市、上海市医保部门人士也曾表示,从未对个别病人的住院天数作出过刚性规定。既然如此,“15天被出院”现象为什么会盛行?原因在于:

其一,病床周转率考核需要。某二级医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医院之间竞争激烈,床位周转率等指标在各级评审中均占有相当比重,“15天出院”铁规的设定可以确保床位周转率缩短,使医院管理显得更现代化、更有效率。

其二,控制医保费。医保超额,医院要分担很大部分,因此,限制病人住院天数是控费的举措之一。

其三:逐利。有业内人士表示,住院病人的医疗支出通常集中在入院前期,后阶段以观察并发症为主,床位收入明显下降。一些医院在趋利动机驱使下,对应该继续留院治疗的病人以“15天出院”铁规为借口强制出院,只是为了让床位留给含金量更高的新病人而已。

在林勇看来,“15天被出院”的做法,对那些确诊为重大疾病、慢性重症、年纪大且难康复的重症病人来说,不仅会耽误最佳治疗时机,治疗方案和用药情况难以衔接,患者病情易出现反复甚至恶化。此外,伴随的重复检查检验,还会加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和患者的精神负担。

林勇认为,这种不分病情“一刀切”的做法,不仅浪费国家医疗支出,甚至还会造成过度治疗,容易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代表建议:打破“潜规则” 明确出院、转院标准

林勇表示,这一潜规则为什么不能打破呢?国家有关部门急需对医疗保险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大病、重病、慢性病、老年病人,必须明确并公开医疗标准,符合医疗标准的病人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

此外,他还建议,要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和转院标准;要建立明确的“出院纠纷解决机制”,政府主管部门应设立一套争议解决程序,也可考虑新纳入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民事诉讼程序;尽快修补相关法规惩戒条款,完善处罚要求;明确医保局宣传监督主体责任,畅通患者维权途径。

“被出院”让患者“叫苦”,却也让医生为难,医院为难。如论如何,希望医院回归“治病救人”的根本,病人出院时间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指标,别让“医保限额”成为转院的硬性指标。

此外,医保也应该有更灵活、更高效的监管。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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