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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医院通知:不接种疫苗开除 强制接种不可取!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点击数:    5星

日前,海南省儋州市某三甲医院某工作微信群中发布一则通知:“以上是我院尚未接种疫苗人员名单,按照要求,应种尽种,请以上人员明天开始到我院接种点接种,如无特殊情况不接种的,要启动严肃问责制,最严重的可至开除。请大家积极去接种。”

该医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医生表示:“接种新冠疫苗利国利民,希望看到用一种积极正面的方式去引导大众接种,而不是采取威胁、强迫的态度,这样的方式让人很不舒服。”强迫接种疫苗并对不接种者进行处罚,这种方式不可取!

医院发通知强制接种疫苗 备孕也得打

医院院感疾控科在微信群中发布通知称:“各科室:明天是卫健系统查漏补缺接种时间,只有我院的接种点开放。按照市卫健委的要求,医务人员属于应种尽种人员,除了禁忌症和特殊原因的人员外,必须100%接种,如为个人原因不想接种的,自己承担后果。备孕的人员也要接种,只有已经怀孕的人员才不接种。”

医院官网显示,医院占地总面积136亩,建筑面积86918平方米,开放床位850张。现有职工1300余人,2020年7月正式挂牌成为海南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现如今,医院已发展成为一家人员梯队完善、配套设施齐全、学术交流频繁的三级甲等医院。

3月31日,院感疾控科工作人员表示,上述通告内容确为医院所发。“这个不是我们医院的规定,这是市政府、市卫健委要求的。如果有禁忌症的人员是可以不接种的,需要说明情况并提供疾病证明,但对于无缘无故不接种的人员就要问责了。对于尚未怀孕的备孕人员建议还是先打,过后可以再备孕。最终希望实现100%接种目标。”

然而,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提到,不建议有备孕计划的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现在我们医院没有特殊原因的医务人员都接种完成了。目前,没有出现非特殊原因不接种疫苗的人员,也没有对任何人进行问责或处理。”医院医务科人员表示,“现在哪个单位都是这样啊,都要求没有特殊情况的员工接种新冠疫苗。”

4月1日上午,儋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我们是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并没有要求各单位强制接种疫苗,更没有让医院对无特殊情况不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问责、开除。”

律师:规定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合法

有律师表示,对于从事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特殊行业从业人员,按照现有法律,并没有对不接种疫苗的员工进行问责处罚或开除的相关法律依据。从合理性层面,这些行业的从业者更应该接种疫苗,但从合法性层面看,确实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员工的疫苗接种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单位不以此为由辞退或处罚员工。

强制接种疫苗不可取!

从历史经验看,大规模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性疾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接种疫苗人数越多,免疫屏障就越牢固;接种速度越快,越有助于尽快形成免疫屏障、回到正常生活状态。接种疫苗不仅能保护自己,也能更好地保护身边的亲友和同事。

不过,在推进疫苗接种过程中,少数地方出现了一些简单粗暴的不良苗头。有的学校和主管部门将疫苗接种情况与学生升学毕业、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有的单位无视部分职工特殊身体情况,“一刀切”要求全员接种;有的地方为提升企业接种进度,动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这些简单粗暴的做法,不仅可能给不适宜接种的人群带来医学风险,甚至还可能增加部分群众的抵触情绪,反而不利于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这些不良苗头,是由于少数地区和单位急于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或是考核指挥棒下的攀比心态作祟。

《光明日报》评论,一项初衷向好的政策,最怕的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荒腔走板。对所谓的不接种疫苗者的权利做出种种限制,不仅不利于全民免疫的顺利推广,对当地政府部门的形象也是一种抹黑。

疫苗接种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一样,对基层治理能力也是一场大考,各地方、各单位,都应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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