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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患办主任举报两同事无证行医 亲亲相隐还是大义灭亲?

来源: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点击数:    5星

医院医患办主任,通常会站在医院一方,为医院排忧解难,帮助医生处理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但是,某媒体4月2日报道,广东河源一家公立医院的医患办主任,将两位“无证行医”的同事举报了,并称其中一人(巫某某)接诊一名牙痛患者时未尽责,导致患者身亡。如今,当地卫健局回应了。

医患办主任举报两位同事无证行医

医患办主任许某某表示,其2020年的时候曾向医院反映不能再用无证的巫某某了,没有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在医疗岗位上容易出事。

许某某表示,巫某某原为医院下属卫生服务站接诊医生,至今未取得执业医师证。2015年接诊一牙痛患者,未皮试直接给患者输液,导致患者过敏身亡。许某某还提供了一份判决书,显示牙痛患者离世,医院的参与度是85%,赔偿61万。同时,另有一位同事白某某,也未取得执业医师证。

随后,在媒体采访中,院方未正面回应两位无执业医师证的人员是否曾坐诊,但称今年2月已将二人调至辅助岗位。

卫健局回应:举报与事实不符 已解聘相关人员

舆论纷纷扰扰之际,当地卫健局展开了调查,并于4月4日给出了正式回应,大致内容如下:

1、根据2份鉴定文书和1份法院民事判决书,并经法院判审,牙痛患者离世事件中,并不存在医务人员无证行医导致医疗事故,举报人所阐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相符。

2、巫某某和白某某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有执业医师证的医生带领下,从事辅助性医疗相关工作,这两人并无单独从事医疗行为,不存在无证上岗执业问题。现因机构改革,已解聘相关人员。
 
举报同事 伦理与法理在此剧烈交锋

近期,医院内举报同事事件频发,这背后充满着伦理与法理的激烈冲突,是非对错,众人各持己见。

有人从人性伦理的角度出发,认为举报同事毁灭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血脉相传或志趣相投者组成的亲密关系,是人际交往的基础,人们天然会去信任自己的亲人、好友和同事。相信他们,把后背交给对方,互相依赖与托付,是一种愉悦的安全感。举报者或是告密者却用极端的方式毁灭了这种信任感。告密者频频出现,等待我们的必然是一场人性的浩劫、道德的灾难。再之,告密者多数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以各种所谓的“正义”之名,靠出卖别人的秘密,来获取自身利益,是妥妥的小人卑鄙行径,为人所不齿。

也有人认为,举报有问题的同事无可厚非,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这是责任意识。但是,举报必须基于事实,不能诬告陷害。上述公立医院的医患办主任,为何举报与事实不符,无从知晓。

小事亲亲相隐 大义可以牺牲亲人?

暂且抛开上述医患办主任举报同事无证行医事件,我们来讨论一下面对亲人、朋友或同事犯错或违法,是该亲亲相隐,还是该大义灭亲?其实,几千年前就开始了这一讨论。儒家思想认为,小事亲亲相隐,大义可以灭亲。

《论语•子路》里有这样一段话,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叶公告诉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向官府告发了父亲。”孔子说:“我家乡的正直的人和你讲的正直人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儿子为父亲隐。正直就在其中了。”

孔子认为,亲情是人伦的基础,小事应该亲亲相隐,这样才符合人性。发现父亲偷了羊,轻微批评,劝说爸爸把羊送还就行了,不必当众宣扬,不要弄到法堂面对的尖锐地步。这样的“直”才是真情实感,才是真正的直。

但同时,孔子也赞成大义灭亲,为了大义,可以牺牲亲人。《左传•隐公四年》记载了一则卫国的故事:

卫庄公的三儿子州吁性情暴虐,重臣石碏的儿子石厚则助纣为虐。卫庄公死,长子完继位,是为桓公。谁料想,州吁和石厚联手杀死了继位的桓公。大臣石碏却设计,让陈国的国君假作结盟,并让州吁和石厚去谈判,利用谈判的时机把他们抓了起来。陈国国君带话给石碏说,你儿子是协从,并非死罪,你无需杀他。但是,石碏还是派人把自己的亲儿子石厚杀了。孔子称赞说,石碏是纯正的臣子。

但什么叫做大义呢?多大的义举可以凌驾于亲情之上,让人们去背叛自己的亲人、朋友或同事?判断标准是什么?

有学者认为,实施大义灭亲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指控的亲人确实违法、犯罪了;第二,不出手会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您遭遇同事“无证行医”,您认为是小事还是涉及大义?该亲亲相隐还是大义灭亲呢?欢迎在留言区发表观点。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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