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理喻!认为医生治疗无效 2年后砍伤医生
去年10月,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刘某成因怀疑医生张某某对其治疗不当,故意持刀伤人,致张某某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值得注意的是,刘某成已经62岁,医生张某某2年前为其诊疗。怨恨积蓄2年后砍伤医生,此举令人震惊!
患者怀疑医生治疗不当:看我生病他高兴
刘某成,男,62岁,早年与妻子离异后便一直独居。
2017年3月,刘某成在达州市某医院就医时,被确诊患上了肺病,张某某是其主治医生。治疗一段时间后,刘某成出现了其他病症。因年迈且身体其他病症较多,张某某建议刘某成转院治疗。
2017年底,刘某成离开达州市某医院,辗转于重庆、成都、上海等地的医院求医,但病痛不断,身体一直不见好。
刘某成认为:“是他没有尽心治疗我,我现在身体不得行了,就怪他……”
“他看到我生病,表情好像还很高兴,他肯定对我有看法。”刘某成说,就医期间,张某某未尽心救治自己,因他治疗不当才导致自己病症加重。
持刀伤医 获刑四年
得知自己病情愈发严重,刘某成对张某某怀恨在心,决定展开报复。2019年12月11日15时许,刘某成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护目镜、口罩等物品,来到达州市某医院门诊张某某所在的接诊室外,观察到诊室内只有张某某一人,他退回一旁楼梯口戴好护目镜和口罩后,再次进入张某某的接诊室,并反锁诊室房门,持刀将张某某的面部和手部砍伤,随即逃离现场。之后,刘某成主动到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刑警大队自首。
张某某回忆:“我对这个人有印象,他来医院看过病,但我们并没有产生过任何矛盾纠纷,不晓得为啥子……”张某某称,虽已时隔两年,他对曾来就医的刘某成仍有印象,但两人并未发生过任何言语和肢体冲突,此次事件发生得非常突然。
经达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某某外伤致失血性休克、左上肢刀砍伤、右手刀砍伤、左额部颅骨开放性骨折及左侧额面部多发皮肤软组织裂伤,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经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被评为七级伤残。
去年10月,达州通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刘某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刘某成有期徒刑四年。
社会应该广泛了解,医学本身有巨大的局限性,医生不是万能的,患者对医学的期望值可能高于其实际能解决的能力。
当患者需要付钱来买这种期望但最终没有买到的时候,他们就会很失望。
暴力伤医者必须严惩!多数伤医事件,暴徒情绪失控,手握凶器,挟持医务人员,众目睽睽之下伤人,安保及警察应及时出现或制止,果断处置伤害。多部委多次发文要严惩医闹,严惩涉医伤害事件,要保护医务人员安全,严惩不能流于形式。当犯罪分子持凶器冲向医护人员时,必须果断保护手无寸铁的医务人员。施暴者务必受到法律的严惩,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伤医者不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缓解医患紧张局面,需要我们共同行动。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信任是至关重要的桥梁。多一些信任,少一点戒备——疾病面前,我们必须认清,只有医生才是最专业、最可靠的力量,医生与患者永远都应该是一个战壕中并肩作战的“战友”。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价此内容
- 我要打分
近期推荐
热点文章
热门关键词
合作伙伴
Copyright g-med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环球医学资讯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网络实名:环球医学:京ICP备08004413号-2
关于我们|
我们的服务|版权及责任声明|联系我们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17-0027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京卫计网审[2015]第0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