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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卫生部与各地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状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5月25日消息 - 日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和各省(区、市)卫生厅局长以及卫生部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

    据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卫生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医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制订医改任务年度实施方案,把今年牵头的各项医改任务逐级分解并签订责任状。

    卫生部将针对医改责任状建立督导制度,由分管部领导每半年带队督导一次。各牵头司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督导项目省份,每季度至少督导一次,特别是对执行进度缓慢的省份要进行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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