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卫生部发布五项医疗机构财会审计制度
1月19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近日,财政部与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工作的中心是财会管理。此次管理制度的调整是落实医改意见、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重要举措。
新公布的五项制度包括《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自2011年7月1日起,将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并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2011年7月1日起要全面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新规执行的同时废止财政部、卫生部于1998年颁布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据了解,新版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较旧版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得到强化,在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体系、医院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等方面均进行了较大调整和创新。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对如真实反映资产、合理确定医疗成本、健全成本核算和加强预算管理等几个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进行了重点强化,特别强调三级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一职。
新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则是为深化医改“量身定制”,着重体现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活动的预算管控,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合理划分收支,规范资产管理,并结合实施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
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应按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对医院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贯彻落实五项制度将与医改整体工作进展紧密结合,通过适当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以增强医疗机构业务活动和成本构成的透明度,对患者的不合理收费和医药费用过快上涨进行制约;通过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财务管理体系,推动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引进医疗机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加快形成内外部监督相结合、全过程、全范围的监督体系。(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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