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首度立法
1月26日消息 - 据了解,福建省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其是第一部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的地方政府规章,为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立法填补了空白。
据介绍,《办法》着重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进行规范,这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规范、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维护以及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推进有重要作用。
据悉,该《办法》主要有四大亮点:(1)药械流通监管范围得到拓宽。药械使用单位:从医疗机构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美容保健机构和戒毒机构延伸;(2)政府各部门与药械流通有关的工作职责明确界定;(3)药械流通的购销、使用环节行为得到规范;(4)药械流通监管有关制度得到健全。《办法》提出建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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