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印发
5月11日消息 -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福建提出,2011年除厦门市之外的各设区市分别选择1所基础较好的县级医院作为综合改革试点。
福建要求,2011年在福建全省各级公立医院,推行大包装药品拆零配发、降低药品费用;推开一般医用耗材、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等多项措施。
还要求,在公立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社区转诊预约的要优先诊治,至2011年年底,全省所有三级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60%。
此外,要求福建省全部三级医院、所有省和市属的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二级医院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对福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设施和条件着力改善。(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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