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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我国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5月25日消息 - 促进基本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在近日卫生部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介绍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有关情况。

    秦怀金表示,2011年,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

    他指出,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以及干预措施效果等因素,卫生部会同财政部门,经反复论证,确定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等方面:一是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每年新增服务人群约4800万人。二是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三是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提高疾病早期筛查水平。四是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频次。五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卫生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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