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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山西建立新农合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7月14日消息 - 近日,从山西省卫生厅获悉,该省日前建立新农合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以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运行和医疗服务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新农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该省卫生厅要求,各级新农合管理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查处情况,限时报告主要案件。漏报、瞒报现象不得出现。

    据介绍,该省新农合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的主要内容为:

    一、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群众通过信件、来电、来访等方式提供的举报线索,受理人要做好登记、编号,认真填写《新农合群众投诉举报登记表》。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应现场答复。一般问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答复,并将答复处理意见登记备案;重大问题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处理。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将举报人或举报材料等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四、实行投诉举报查处零报告制度。(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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