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1个或2个复发风险因素的OSCC患者有必要接受术后放疗
7月30日消息 - 台湾罗东博爱医院范(Fan)等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术后放疗是具有1个或2个复发风险因素的口腔鳞状细胞癌(OSCC)患者必要的辅助治疗方法。存在多个风险因素和淋巴受侵的患者预后较差,需要接受更积极的治疗。相关论文发表于《国际放射肿瘤学·生物物理学杂志》[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10,77(4):1024]。
该研究纳入302例接受了根治性手术和术后放疗的OSCC患者。术后放疗指征包括:根据2002年美国抗癌联合会(AJCC)制定的诊断标准被诊断为Ⅲ期或Ⅳ期的OSCC、外周神经受侵或淋巴结受侵、肿瘤浸润较深、肿瘤接近手术切缘。具有高危因素的患者,如有多个淋巴结转移、手术切缘阳性、筋膜外受侵者不被纳入研究。术后放疗的处方剂量在59.4~66.6 Gy(辐射吸收剂量单位)之间,剂量中位数为63 Gy。
结果显示,在随访的3年期间,患者的总生存率和无复发生存率分别为73%和70%。单因素分析表明,肿瘤分化程度、外周神经受侵、淋巴受侵、骨受侵、肿瘤部位(硬腭和磨牙后三角区)、肿瘤浸润深度≥10 mm、手术切缘≤4 mm是重要的预后因素。上述因素的存在与肿瘤复发相关。无风险因素、有1个或2个风险因素、有3个或更多风险因素患者的3年无复发生存率分别为82%、76%和45%。 多因素分析显示,风险因素的数目和淋巴是否受侵犯是重要的预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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