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胸科学会新指南阐述重症护理治疗中的冲突
美国胸科学会(American Thoracic Society)的新指南阐述了关于危重病患者护理的关键决策制定。该声明旨在预防医务人员和家庭照顾者间的冲突并保证合作。
来自匹兹堡大学危重症医学部的指南联合主席、医学博士Douglas White说,个人临床医生或家庭都不应被给予未经核对的权力,以决定将给予患者什么治疗。临床医生既不应该简单地默许他们认为不是为了患者最佳利益的治疗请求,也不应该单方面地拒绝提供治疗。相反,如果临床医生和患者家庭间出现冲突,应保证纠纷解决的公平过程——没有人能单方面地将他或她的意愿强加给他人。
5月18日,研究人员在美国胸腔学会(ATS)2015国际会议上发布了指南;指南也分别于5月15日和6月1日在线和印刷发表在《American Journal of Respiratory Research and Critical Care Medicine》上。
具体推荐包括以下内容:
•为预防不能协调的治疗冲突,机构应进行主动沟通并让专家顾问早期参与,如姑息护理和伦理学顾问。
•有实现疗效的可能的治疗是患者所渴望的,而临床医生认为出于相互矛盾的伦理考虑而应该阻止的治疗,应用的词语为“可能不恰当”,而非“无用”。
•如果经过强化沟通和协商,仍难以处理关于可能不恰当的治疗的冲突,应有纠纷解决的公平过程,包括医院多学科伦理委员会评价,尝试转移患者,如果可行的话进行外部评审,并通知家庭他们向法院上诉的权力。
•如果这些措施迫于时间压力,且要求的治疗在可接受的实践之外,临床医生应寻找程序性监督和不提供治疗的必要性。
•临床医生不应提供无用的干预,其定义是那些简单地不能实现他们预期的生理目标的介入。
•医师应致力于教育公众,并且当不应使用生命延长技术时,倡议政策和立法。
White博士表示,家庭应表达什么治疗与患者的价值和偏好相一致,也应尊重医师的专业操守,这意味着他们不应该被强迫进行违反良好医疗实践的治疗。
他指出,有难度的案例,通常因为无清晰的实体法规以上诉,而且由于[重症监护室]患者因重病特别脆弱,如果他们不同意治疗计划也没有能力去寻找另一名医生。
美国危重病医学学会(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美国危重症护理学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ritical Care Nurses)、美国胸内科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Chest Physicians)和欧洲危重病医学会(European Society of Intensive Care Medicine)也支持美国胸腔学会的政策声明。
来自印第安纳大学查尔斯•沃伦•费尔班克斯中心的医学博士、联合主席Gabriel T. Bosslet说,指南为临床医生提供了管理治疗纠纷的框架,并强调程序公平、频繁沟通、专家咨询和及时性。希望国家能通过与这些指南相似的法律,使具体纠纷中的每一方都能拥有他们需要的资源,从而达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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