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妇产>>正文内容
妇产

解读《NCCN宫颈癌临床实践指南》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5月14日消息 - 自2008年起,《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宫颈癌临床实践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开始引入中国。3年来,随着NCCN的更新修改,中国版《指南》专家组在进行充分讨论后,也对中国版《指南》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因2010年中国版《指南》尚未正式公布,在此仅对2008-2009年中国版《指南》、2010年美国版《指南》的主要内容以及主要更新点进行解读。 

    宫颈广泛切除的手术指征 

    在宫颈癌患者中,10%为40岁以下的年轻患者。早期宫颈癌的淋巴结、宫旁脉管的转移率低:ⅠA1、ⅠA2、ⅠB1期患者的淋巴结转移率分别为<1%、5%~8%和16%~20%。基于此,对早期年轻宫颈癌患者建议保留子宫以保留其生育功能。自1984年开展此类手术以来,迄今全球已有数百例宫颈癌患者得益于该术式,并在术后成功生育。 

    在最初10年观察的病例中,尽管在宫颈广泛切除前切除盆腔及腹主动脉旁淋巴结证实为阴性,但仍有复发。其主要原因是宫旁脉管内有癌侵犯,且宫颈局部病灶≥4 cm,而肿瘤直径≤2 cm时的复发率仅为1.2%,因此,有学者提出宫颈广泛切除的手术指征为ⅠB1期(≤2 cm)较安全。但之后多篇文献表明,对于有强烈生育愿望的年轻妇女,尽管其国际妇产科学会(FIGO)分期为ⅠB1(>2 cm),甚至局部病灶为6 cm的ⅠB2期,经腹部行大范围的宫颈广泛切除术,仍可使这些患者受益,实现其生育的愿望。 

    此外,关于宫颈腺癌是否可以接受宫颈广泛切除的问题,多篇文献报道认为,其与鳞癌没有显著差别,因此NCCN在2010年补充了“《指南》包括了对宫颈鳞癌、宫颈腺鳞癌和宫颈腺癌的处理”。尽管如此,我国由于宫颈广泛切除积累病例不多,当进行该类手术时仍强调应注意手术指征,慎重选择患者。 

    盆腔、腹主动脉旁淋巴结转移 

    对宫颈癌手术,以往强调切除盆腔淋巴结,但并未强调是否须切除腹主动脉旁淋巴结。近年来,随着临床资料的积累,术中切除腹主动脉旁淋巴结或取样已逐渐成为规范的手术内容。尽管FIGO在2009年仍未将淋巴结有无转移纳入分期,但大量的临床资料表明,有淋巴结转移的 宫颈癌患者预后较差。 

    NCCN强调关注淋巴结转移,并鼓励治疗前使用影像学检查进行评估。在制订中国版《指南》时,我国专家结合国情,对影像学检查的推荐进行了修订,除英文版《指南》的正电子发射体层摄影(PET)外,还可应用CT扫描。有文献报道,在宫颈癌治疗前应用PET,可发现47%以上患者存在淋巴结受累。对盆腔淋巴结转移与腹主动脉旁淋巴结转移进行对照发现,二者的生存率有显著差异。因此《指南》特别强调,须关注腹主动脉旁淋巴结有无转移。术前影像学检查可选择PET/CT,对ⅠB1期患者可选择性地进行CT/磁共振成像(MRI)评估淋巴结转移情况。在手术中,若ⅠA1期患者有淋巴脉管受侵犯,应行盆腔淋巴结切除,而对ⅠA2期以上者,包括ⅠB2和ⅡA期(>4 cm),应行盆腔淋巴结切除术+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取样。 

    局部晚期宫颈癌的治疗 

    对局部晚期[ⅠB2和ⅡA期(>4 cm)]宫颈癌患者,NCCN提出3种治疗方法:①根治性子宫切除术+盆腔淋巴结切除术+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取样(2B类);②盆腔放疗+含铂类的同步化疗+近距离放疗(1类);③盆腔放疗+含铂类的同步化疗+近距离放疗(腔内后装)+辅助性子宫切除术(3类)。 

    对于第三类方案,可能关系到能否术前化疗或放疗及缩瘤后再手术的问题。并无充分证据表明,该方案可延长患者生存期,减少复发。在使患者获得相同生存率的情况下,应选择更恰当的方案减少其痛苦,并使其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放疗、化疗“三管齐下”的治疗方案。 

    当前,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宫颈癌筛查体系,又无专科医师制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初治患者中ⅡB期以上者较多,而且放疗设备又不充足,加之患者对手术治疗的强烈愿望,不少医师对ⅡB~Ⅲ期宫颈癌患者常采取在妇科完成化疗,缩瘤后再手术,术后再化疗或放疗的处理方案。国外关于放化疗后再手术的文献报道也多出自发展中国家。因此未来在加强宫颈癌筛查的同时,我们还有必要推广NCCN推荐的治疗方案,以逐步规范我国的宫颈癌治疗。 

    宫颈癌的化疗 

    关于宫颈癌的化疗,目前尚无明确统一的化疗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治疗内容。 

    对于在宫颈癌初次手术中发现盆腔淋巴结阳性,或手术切缘阳性,或宫旁组织阳性的宫颈癌患者,应进行腹主动脉旁淋巴结照射+顺铂同步化疗+盆腔放疗±近距离放疗,以防止患者在术后复发。 

    此外,对于晚期部分巨块型ⅠB2期和ⅡA期(>4 cm),ⅡB期、ⅢA/B期、Ⅳ期宫颈癌采取非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对其进行放疗同时联合含顺铂的化疗。化疗药物可采用顺铂单药或顺铂+5-氟尿嘧啶。而对于那些复发但不能接受手术的患者,则建议采用针对肿瘤的局部放疗+化疗,其中一线联合化疗药物为顺铂/紫杉醇(1类)、卡铂/紫杉醇、顺铂/托泊替康、顺铂/吉西他滨(2类)。顺铂(单药首选)、卡铂、紫杉醇作为一线单药方案;二线方案均为2B类证据,包括5-氟尿嘧啶、异环磷酰胺、托泊替康、吉西他滨等。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