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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百日咳?两部门联合发布最新版防控方案

来源: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点击数:    5星

百日咳,这种看似遥远的疾病,却可能在你不经意间侵袭你的生活,让你无休止的“咳咳咳……”面对这一顽固的呼吸道感染,该怎么远离它呢?

近日,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并发布了《百日咳防控方案(2024年版)》(简称《方案》)。

百日咳(Pertussis)是由百日咳鲍特菌(Bordetella Pertussis)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人是百日咳鲍特菌的唯一宿主,细菌黏附定植于人呼吸道上皮细胞。百日咳鲍特菌对外界理化因素抵抗力较弱,在体外存活时间短。该细菌对热及紫外线敏感,加热至56℃ 30分钟,日光照射1小时,干燥3~5小时均可灭活;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等常用消毒剂可有效灭菌。

人群普遍易感,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如感染者咳嗽、打喷嚏等将细菌播散到空气中,易感者因吸入带菌的飞沫而被感染。也可经密切接触传播。婴幼儿更加易感。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或自然感染,均不能获得终生保护。潜伏期通常为5~21天,平均7~14天。从潜伏期开始至发病后6周内均有传染性,尤以潜伏期末至发病后2~3周内传染性最强。

如何预防?

《方案》指出,月子中心、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是防控百日咳疫情的重点机构。

那么,如何预防百日咳呢?《方案》指出,首先是积极地接种疫苗。适龄儿童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尽早、全程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疫苗(DTaP)。

在共同生活、居住、学习、工作中,与百日咳病例(发病前1周至发病后3周)有接触史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21天,期间如无咳嗽、流涕、发热等不适症状,可正常学习与工作;避免与婴幼儿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近距离接触,减少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一旦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对未全程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的婴幼儿、家庭内和托幼机构的密切接触者、有明确接触史的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婴幼儿看护者、新生儿病房医务工作者等人群,建议暴露后21天内(尽可能在暴露后1~2周内)在临床医生指导下接受药物预防。

其次是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是预防百日咳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可有效减少病原体传播,特别是家长出现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近距离接触照护婴幼儿时应科学佩戴口罩,降低婴幼儿的感染风险。

再者是及时就诊。公众特别是婴幼儿出现持续性咳嗽等疑似症状后应及时就诊,通过及时规范治疗,降低疫情传播及重症的风险。

还有是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公众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或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掩住口鼻,注意合理作息和适当的体育锻炼。

版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关于印发百日咳防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https://www.ndcpa.gov.cn/jbkzzx/c100014/common/content/content_1794296609501982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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