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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分组2.0版上线!国家医保局发布方案

来源: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点击数:    5星

近年来,我国医疗领域正经历着深刻变革,其中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的改革尤为引人注目。自2019年国家医保局启动这一改革试点以来,DRG/DIP支付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不仅提升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促进了医疗、医保、医药的协同发展。

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优化医保付费技术标准。

据报道,新版分组方案中,DRG核心分组重点对重症医学、血液免疫、肿瘤、烧伤、口腔颌面外科等13个学科,以及联合手术、复合手术问题进行了优化完善,升级后的核心分组共409组,较上一版增加33组;新版DIP病种库包括核心病种9520组,较上一版减少2033组。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2.0版分组落地。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版分组的切换准备工作,确保2025年起各统筹地区统一使用分组版本,提高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

《通知》明确,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特例单议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统筹地区应按季度或月组织临床专家对特例单议病例进行审核评议,根据专家评议结果可实行项目付费或调整该病例支付标准,及时予以补偿。

《通知》指出,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范畴。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省内异地就医实行DRG/DIP付费,参照就医地的付费方式和标准进行管理,压实就医地医保部门属地管理职责,规范异地病人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因病施治。逐步研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按DRG/DIP付费。

此外,《通知》还明确,强化支付方式意见收集反馈。各统筹地区要重视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参与度,建立面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为规范管理、完善分组等提供依据和支撑。对于涉及省级或国家医保局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要整理分类后按程序报送。国家医保局将设立专门的意见邮箱,收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关于DRG/DIP分组、技术规范、价格改革协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参考资料: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
https://www.nhsa.gov.cn/art/2024/7/23/art_104_13313.html
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组和病种付费2.0版分组方案
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4-07-24/doc-incfeeap3051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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