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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天津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7月26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7月25日,天津市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实施办法》、《天津市涉农区县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推动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今年卫生体制改革将对医改方向和目标进行进一步明确,在收支两条线上下工夫。今年,天津市将由政府出资兴办一个非营利的、公益性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作为药品集中采购的统一的采购平台、统一的药品目录、统一的网上采购和统一的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从而压缩药品利润水分,减轻百姓用药负担。

    此外,今年该市还将对部分药品实行“带量采购”,对部分药品采用某一个药厂进行“薄利多销”采购方式,对药品价格进一步压缩,深化卫生体制改革。

    今年底,天津市将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应有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还将对人口居住分散的行政村适当增加医生人数。并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推动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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