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将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4月4日消息 - 据悉,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
根据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受理,积极开展调查,及时侦破涉嫌犯罪案件。受理后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涉嫌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应当积极给予配合。
另据悉,因违反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江西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和伊春市利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销售许可证。目前,药监部门已将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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