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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改办:支付方式改革应指向预付制

来源:环球医学编译    时间:2013年01月17日    点击数:    5星

在1月16日召开的卫生部医改专题媒体通气会上,针对有记者提出的,医保总额预付制度导致一些医院出现推诿、拒收病人等问题,卫生部医改办主任梁万年说,理论上,总额预付制度不会出现推诿病人等问题,因为施行这一制度的医疗机构的服务人群是相对固定的。但总额控制可能会出现类似问题,而且越好的医院压力越大,因为病人都在转向这些医院。

梁万年解释说,总额控制和总额预付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总额控制是医保经办部门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方式,不是一种支付方式,其实质就是在留下必要的医保风险基金和管理经费后,经办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的历史数据、诊疗现状等各种因素,将剩下的医保基金分配给不同的医疗机构。总额预付作为支付方式的一种,最大特点是在医疗机构服务人群相对固定,服务流向、诊疗秩序相对有序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为固定的人群提供服务,一旦超支,由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部门合理分担,如果结余,则留给医院自用。由此可见,总额控制和总额预付起到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前者只是控制费用,而总额预付则是要促使医疗机构提供分级医疗、优质服务,尽量让病人在基层就把看病问题解决。

卫生部医管司司长张宗久认为,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上是不断探索的过程,这种探索的核心应该是以病人为中心,并且保障医疗机构可持续地提供比较好的服务。

梁万年认为,当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总体趋势是从后付制转为预付制,但这一改革应是多种形式,比如按病种、按人头、DRGs等。实践证明,任何一个单一的支付方式都难以满足当前的需要,所以总的来看,应推行混合型的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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