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新农合医保
为了积极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缓解农村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4月1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新农合的保障作用,承担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症患者诊治的医疗机构均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待。
通知强调,对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住院治疗患者,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救治工作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出院时只需支付其医药费用的自负部分,新农合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通过及时结算或预付部分费用等方式,缓解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压力,决不允许出现因费用问题而影响和放弃治疗的现象。
通知要求,将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如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帕拉米韦等抗病毒药品以及呼吸功能支持、循环支持和连续肾脏替代治疗等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各地要通过门诊统筹等形式,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的门诊就医费用给予报销。在省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确诊病例,可以执行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或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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