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目前进入“代际赡养”模式
今年批准通过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被认为是让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一项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法律。
据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介绍,2001年广州医保改革后参保人员缴交的一次性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已基本分配完毕,目前的医保基金已经进入“代际赡养”模式。即工作的一代供养退休的一代,可实现短期收支平衡。
不过,与养老保险不同的是,医疗保险的筹资原则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而且《条例》还明确了政府财政兜底的规定,因此,陈敏认为“市民无须过分担心”。
《条例》实施后,影响参保人员的政策变化主要有:
《条例》整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了各级政府的具体职责,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条例》将退休人员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由现行的10年调整为15年;将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与参保缴费年限相挂钩;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作了严格规定。
此外,《条例》还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使用、管理和运营的情况。
陈敏表示,将尽快出台《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保障法律落实,最迟不会晚于明年10月1日。在过渡期,某些具体的情况仍然按照原政策执行。
同时,他也提醒应参保未参保的就业人员及时到地税部门参保并缴费,以减少《条例》实施后带来的影响。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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