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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医保整合后或由第三方部门统一管理

来源:    时间:2014年08月21日    点击数:    5星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三大医保的整合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让整合方案搁置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金的管理归属权问题。为此,人社部与国家卫计委曾陷入了拉锯战。目前中央编办正在考虑另一种新方案,可能将成立一个类似“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第三方机构,作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医保基金使用。

针对“三大医保”之间部门管理分散,城乡差异较大,重复参保等问题,早在去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大保险的职责整合。然而,从目前来看,三大医保的整合计划已推迟1年多。

阻碍医保整合进程的主要问题在于:整合后,医保基金归哪个部门管理的问题。最早传出的消息是把新农合从卫计委移出,划归到人社部管理。后来有人提出,卫计委具有监管医疗服务专业上的优势。而倾向于人社部管理的专家则提出,卫生部门既管医疗机构,又管医保基金支付,相当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归谁管这个问题上,人社部和卫计委一度陷入拉锯战的僵局。

尽管医保整合进程缓慢,但是,目前全国至少包括广东、天津、宁夏、云南等7个省级区域完成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整合,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7月2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也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对于医保基金的管理问题,目前中央编办正在考虑另一种新方案,可能将成立一个类似“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第三方机构,作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医保基金使用。新方案可能按照分类、分步地推进,分步是先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最后再将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整合。分类则是由人社部门统管社保性质的医保,卫计委与民政部系统管理卫生福利、医疗救助性质的医保。

对于第三方机构管理医保的方案,四川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毛正中表示,由新成立的机构作为单一购买人出面向医疗机构购买卫生服务,更有利于利用市场的力量与医院进行谈判,控制医院的能力也比较大。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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