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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剖宫产手术清单出台 不能想剖就剖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点击数:    5星

在一些父母眼中,为让孩子生在良辰吉日,宁愿选择剖宫产,这不仅对产妇有害,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8月24日,安徽省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全国首个有关剖宫产手术的管理清单,通过制定15条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今后哪些产妇可以实施剖宫产呢?

剖宫产手术是帮助产妇解决难产和重症高危妊娠等紧急情况的必要分娩手段,剖宫产手术本身也会增加母婴安全问题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应当合理应用。世界卫生组织对剖宫产率设置的警戒线为15%,美英等国的剖宫产率均在警戒线以下,日本仅为7%。而中国的总剖宫产率为46.5%,剖宫产率超过世界警戒线3倍多。在我国,剖宫产手术被过度使用。

为改变这一现状,安徽在全国率先破题,制订了15条《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剖官产手术管理的通知》,确保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手术逐年下降,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得全省剖宫产率达到30%。

根据试行办法,安徽省卫计委就胎儿窘迫、头盆不称、产道异常、病痕子宫、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早剥、胎位异常、巨大儿、双胎或多胎妊娠、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妊娠合并肿瘤、脐带脱垂以及羊水过少等14条医学指征进行明确细化,另包括非医学指征。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

除14条医学指征外,还有一种非医学指征情形产妇可实施剖宫产,即产妇强烈要求。孕妇要求的剖宫产应为足月单胎、无医学指征。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对态度反应强烈,可能出现纠纷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附医护人员详细告知剖宫产手术分娩与阴道分娩相比的整体利 弊和风险,并提供心理咨询的书面材料,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

为了保证政策实施到位,安徽省建立了剖宫产手术报告、沟通和评审制度。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手术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辖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审,重点抽查剖宫产率高的机构。

此外,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将对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年剖宫产率过高且居前二位的进行约谈,并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随即抽取其病例核查剖宫产指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全省通报。

手术中,产妇面临着麻醉意外、大出血、术后感染等危险。长远来看,产妇子宫内壁损伤、罹患妇科病的几率都比顺产的要高得多。而根据统计,胎儿没有经过产道挤压,出生后肺部的羊水不能完全排除,增加了患肺部疾病的危险,将来的平衡能力、注意力、方位感等认知能力都会比较差,患多动症的几率也比顺产的高。

剖宫产应是医生为了抢救难产孕妇的“最后一招”,纯属“无奈之举”,而并不是产妇生孩子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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