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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医生为患者“推荐药店” 算违规吗?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4月16日    点击数:    5星

去年9月,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某妇幼保健院阳逻分院儿科门诊主任方某因推荐患者到指定药店买药,同时自己卖药给病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暂停执业活动半年;分院主任和原院长、书记也受到相应出分。医生特意推荐药店的情况并不罕见,医生这样做算是违规吗?

同一服药 医院药房比医生“推荐药店”便宜不少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市民刘女士到石家庄市某省级三甲医院看病。在排队候诊的过程中,她发现医生在不断向前面就诊的患者推荐某家药店,开好方子,给一张药店的名片,让患者到那里去拿药。到刘女士时,医生问她有没有在医院定点,刘女士说没有,医生说,那就到外面药店拿药吧,不用在医院拿了。说着就给开了一张中药单子,并给了刘女士一家“XX药店”的名片,很详细地告诉她药店的具体位置。

由于药店的药价超过了刘女士的心理预期,她决定回医院办个定点门诊,达到一定额度后还可以报销,便回医院请医生换成医院的方子,从医院拿药。

医生虽然不太乐意,但拗不过刘女士的坚持,把方子输入了医院的系统,让刘女士在医院窗口正常交费拿药。只是其中有两味药医院没有,需要去他推荐的药店购买,配齐。

算下来,同样的药方,在医院拿每服25元,在医生推荐的药店拿却是44元,贵出76%。刘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怀疑医生与推荐药店之间的关系并不单纯。

石家庄市民霍先生最近也遇到了类似的事。他带母亲到石家庄某三甲医院看病时,医生大力推荐一种特效药,并且指明购买这种特效药的地方,就在距医院不远的一家药店。医生还开了一张方子,让霍先生拿方子到该药店去买。霍先生遵照指示找到了那家药店,但并没有把方子拿出来,而是直接询问店员,有没有这种特效药。店员问:“是XX医院的X医生推荐来的吗?有方子吗?”霍先生说,不是,没方子,只是随便问问。店员拿出了医生推荐的那款特效药,售价46元/盒,霍先生直接砍价:“100块钱三盒卖不卖?不卖走了,别处找找去。”店员请示了店主,最终按100元三盒的价格卖给了霍先生。

由于医生热情地推荐这款药,霍先生说自己就明白这其中一定有利益来往,这款药一定价格虚高。所以他直接绕开医生推荐,自己砍价,总算没有当了冤大头。

医生向患者推荐某家药店的某种药 算违规吗?

某省级医院监察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医院的药可以满足患者需求,但是如果有些特殊的药品医院没货,又确实需要用,医生可以开方子推荐患者到外面药店购买。门诊部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医院的处方是公开、透明的,患者看病后可以自己选择在哪里买药,医院和药店都可以。医生可以推荐药店,只要不是强迫,就不算违规。医院也不会就此行为对医生进行处罚。

同一种药,价格不同,是由于每种药品进货渠道、厂家不同。

患者观点

在绝大多数患者眼中,医生是权威,医生推荐的总不会错。

如果医生推荐患者去药店买药,只告知药的名字,不指定去哪家药店买,患者就会认为医生的做法适当,医德好。可如果医生特意告知到哪家药店去买哪种药,还提供药店的名片,大家就不得不怀疑医生与药店之间的利益关系了。

“看病就得相信医生,如果不信医生还能信谁?”一位患者表示,只希望医生的推荐出于公心,出于医德,而不是出于某种利益关系。

随着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卖药不赚钱,个别医生可能会和院外的某家药店达成“合作”,按推荐量赚取“推荐费”。建议患者买药前最好先“货比三家”。

相关法规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2006年第53号令),实际上并不反对处方外流。并明确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但也对药品的推荐有着明确规定:1、只能推荐药品的通用名;2、不得推荐具体厂家的药品;3、不得指定具体药店。

在反腐风暴下,医生向患者推荐药店还是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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