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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塞”被拒 女子殴打医务人员被拘3日!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点击数:    5星

近日,山东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超声科遇到这样一件事:正在排队等候做B超的一名患者家属要求提前做检查,医护人员告知,提前做检查,需要有医生签字的“急”。患者家属随后获得医生签字“急”的排号单,但被告知,“急”字应签在报告单,而不是排号单,所以无法让患者提前做检查。患者家属一怒之下辱骂并殴打了医护人员。我们来看看这件事。

医院视频显示,一名黑衣女子与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该女子拿起桌上物品砸向男子,后来紧接着不断地推搡男子,并伴有扇耳光等动作。其间,男子一直未予以还手。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曾试图进行劝阻,但无果。该男子是医院的一名护士。

男护士维护医院秩序,让患者排队做检查本没有错。如果想要提前做检查,需要医生签“急”字在报告单上。男护士一直只是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在办事。但在患者家属看来,可能就是故意为难了。患者家属想要提前做检查,听从护士的劝告,去找医生签了“急”字,没想到却签错了单子,护士不认账。患者家属可能心想:“反正就是个‘急’,医生签了字就代表需要紧急处理,可以提前做检查。护士明显故意为难,让自己去签了字,又不认账。”一场医患矛盾由此展开。

男护士本身没有错,在患者家属殴打途中也一直未还手。但如果在患者拿着签字单过来时耐心解释两句,处理问题就更完美了。患者拿到签字单后却不能提前检查,生气是应该的,但动手打人就是错的。怪就怪在,签字的医生没看清楚患者家属拿过来的是一张排队单,直接就签了。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现滨城公安分局对打人女子做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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