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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一个月工资顶普通医生5个月 是偏心普通医生?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9月06日    点击数:    5星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至2020年,西安市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院长去行政化

《方案》要求,要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目标制,建立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落实公立医院在内部机构设置、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方面自主权。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其行政级别,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兼任医院领导职务。

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负责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绩效考核等。

编制管理

试点推广城市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按照国家公立医院床位和人员配置标准规定,合理核定医院人员控制总量,明确养老保障待遇,确保新进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与原有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人员总量范围内,医院可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

薪酬制度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允许”要求,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现行工资福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绩效工资中用于奖励的部分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将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4倍以内。

探索实行院长薪酬制度改革,公立医院院长、书记薪酬水平原则上不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医院在核定的绩效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薪酬标准向业务骨干倾斜,向临床一线的急、重、高、险、难等岗位倾斜。

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加强综合监管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压缩超规模超标准医院床位。公立医院所提供特需服务的床位比例不得超过10%。

重点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依法执业、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将医保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实行“黑名单”管理。

健全问责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问责,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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