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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时代”来临?不要高兴得太早了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9月14日    点击数:    5星

病历记录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转归,不仅作为医生此次诊疗过程的总结,更是患者下次诊疗的依据。随着技术的创新,很多医院抛弃了过去纸质版的病历形式,推行电子病历。

8月28日,国家医政医管局发布了一项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种种信号表明,“电子病历时代”真的要来临了。不过在当前电子病历的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造成电子病历共享受阻。

1、时效限制

据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目前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等30家试点医院已经实现了电子病历共享调阅,也就是说在这30家医院中的任意一家就诊后,再到其他29家医院就诊时,医生可随时调取患者既往的检验检查结果、主要诊断、用药、手术情况等信息,无需患者提供。

电子病历共享大大方便了患者,也避免了重复检查浪费医疗资源的情况。不过,北京市卫计委也表示,目前,电子病历共享信息仍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果患者再次就诊超出3个月时间,医院将无法通过共享获取患者就诊信息。

2、无法共享影像结果

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外院就诊科室、专业、时间、就诊原因、手术操作信息、处方信息、检查检验信息等,而关于影像结果却无法实现共享。归其原因是影像资料处理需要专业的图片处理系统,医院间信息系统对接难度较大。

3、患者隐私

上述两个问题涉及技术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攻破不成问题。而对于电子病历推进还面临一个阻碍,那就是患者对个人诊疗信息泄漏的担心。

对于这一问题,北京市卫计委及地方卫健委表示,在病历共享调阅中不会忽视患者隐私,将通过医生、患者两重授权,同时由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以及医院网络安全来保护患者隐私等。

厦门大学附属华厦眼科中心业务副院长、白内障学科带头人张广斌,提出了更加深入的见解。他认为,现在很多领域的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共享病历遭遇泄漏的风险不容忽视。只有保证病历信息的安全,电子病历共享才能真正发挥其便民的作用。

8月28日卫健委的通知强调了“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被认为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做好医疗数据安全存储和容灾备份,防控患者医疗信息泄露风险等。

2017年6月,我国颁布首部网络安全法,对相关方收集、使用、存储个人信息等做了严格规定;2017年10月施行的民法总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均可以个人信息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

张广斌说,共享电子病历本身是一件好事,但也是一件难事。需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保障个人信息数据电子化的安全性,这样公众才敢于并愿意共享个人电子信息。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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