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京津沪30城市试点按病组付费 各方专家怎么看?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点击数:    5星

6月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简称《通知》),确定京津沪等全国30个城市作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医保支付方式就将进入DRG付费时代。

什么是DRG付费体系?它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然后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等。

明确重点任务 确保按期完成试点

《通知》指出,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在国家DRG付费试点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一是健全DRG付费的信息系统。各试点城市要在统一使用国家制定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基础上,根据DRG付费的要求,完善医保付费信息系统,处理好与试点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确保试点医疗机构与医保支付系统的顺畅对接。

二是制定用于医保支付的DRG分组。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国家制定的DRG分组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核心DRG(A-DRG)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地方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实现医保支付使用的DRG分组框架全国基本统一。

三是统一DRG医保信息采集。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国家试点工作组的要求和医保信息采集标准,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上报前三年基本数据。在模拟测试阶段,按照国家统一的医保信息采集标准采集医疗机构相关数据,并统一报送。

四是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按照国家DRG付费工作组的要求,参与和配合医保支付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的制定工作,并根据当时实际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经办管理流程和定点管理协议,不断健全DRG支付体系。

五是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指导参与DRG试点的医疗机构完善内部医疗管理制度,强化医疗行为、病案编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健全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

DRG付费:各方专家怎么看?

按项目收费是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过度服务的重要诱因,改变这种支付方式是我国医疗控费工作的重点所在。DRG付费方式目前在国际上较为广泛应用。30个城市开始试点,意味着传统的付费方式将逐步被DRG付费方式代替,医保基金的支付管理将更加规范和严格。

对此,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震表示,改革对医保支付方来说,并非简单把费用砍下来,而是通过对成本的关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不该支出的钱。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医保专委会主任、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说,相对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来说,按病组付费有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助理、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副主任简伟研认为,推行DRG后,如果医院能将治疗成本控制在价格线以下,即可获得盈余;如果治疗费用超出价格线,医院则需承担超出部分的花销。因此,医院会考虑成本管控,实施更高效的管理机制。对于医院来说,DRG付费也将促使其转向精细化、合理化管理。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