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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非要做肠镜结果肠穿孔 医院回应是并发症难判责任

来源:    时间:2019年06月28日    点击数:    5星

有人说,这世界最动听的语言,不是“我爱你”,而是“你的肿瘤是良性的”。人们对恶性肿瘤的恐惧,从中可见一斑。近日,杭州61岁的徐阿姨,因发现身边不少人患上了肠癌,就有了兔死狐悲之心,也想去医院检查一下,好让自己放心。

随后,徐阿姨就预约了一家医院做肠镜,全称无痛,费用是1000块钱左右。按照预约日期,在女儿的陪同下,徐阿姨前往医院检查。谁知,徐阿姨却迟迟不出检查室。最后,主治医师从检查室中走了出来,告诉徐阿姨的女儿,徐阿姨“穿孔”了。随后,医院方面出具的报告单也显示,徐阿姨出现了“肠穿孔”。

当日,徐阿姨就直接在该医院住院治疗,第二天在医院进行了腹腔镜检查和结肠修补手术。徐阿姨一直在医院住了近20天,才康复出院。

徐阿姨的女儿始终无法理解,自己母亲是在健康的状态下做了个常规检查,却出现了“肠穿孔”,她认为是医院的责任。

该医院消化科的王主任回应称,当天给徐阿姨检查时,肠镜处于出镜阶段,马上就要检查完毕,结果发生了“肠穿孔”。但“肠穿孔”属于肠镜检查的并发症,徐阿姨签过字的知情同意书中明确写了。

徐阿姨住院治疗的医药费一共是36842元,除去医保报销的钱和押金2000元,还差6000多块钱的医药费没交,但徐阿姨已经出院。

徐阿姨的女儿认为,剩下的医药费应该由医院来承担,如果后续身体出现问题,需要治疗,也应该由医院来承担。此外,医院还应该对徐阿姨身体上的损伤做出补偿,最终要求医院赔偿5万元左右。

医院方则表示,1万元以内,医院可以协商,1万到10万元钱就需要去医调会协商,并且明确表示这次是并发症,不是医疗事故,很难判断责任的多少。

目前,徐阿姨的家属已经把问题反映给了杭州市的医调会。

小编认为,医院是否给予赔偿,应该视情况而定。“肠穿孔”虽属于肠镜检查的并发症,但大部分情况下,如果检查医生技术娴熟,如果患者的肠壁正常,大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徐阿姨的肠穿孔是医生的操作不当引起,需要给以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徐阿姨本身的肠壁非常薄弱者,本身就易于穿孔,医院的责任就 不大,不应给任何赔偿。希望医调委不要和稀泥,公正处理。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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