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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FDA在一项法规提案中扩大了可标识心脏保健作用的植物甾醇产品种类

来源:    时间:2012年10月10日    点击数:    5星

    12月10日消息 - 针对植物甾醇可以降低冠心病(CHD)发病风险的保健作用,FDA在相关法规提案中做出了大幅修改,扩大了可以标识这种保健作用的富含植物甾醇的传统食品和膳食补充剂的种类。

    这项关于植物甾醇保健作用的法规提案将在12月8日的《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届时将取代之前公布的过渡性最终法规(IFR)。

    这项法规提案允许生产厂家在含有非酯化植物甾醇的食品的说明书中标识CHD保健作用,比如含有植物甾醇的橙汁、低脂乳制品、面包和谷物食品。

    之前的IFR限定只有植物油和沙拉酱这两类甾醇产品才可以标识CHD保健作用,而且可以标识这种作用的甾烷醇产品的种类也很少。

    而这项法规提案则把甾醇产品和甾烷醇产品统一归为植物甾醇类产品。这份文件还对要标识这种作用所需的每日膳食摄入量和每日食用份数进行了修改,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小改动”。

    FDA在提案中解释道,基于业界对IFR的反馈意见以及相关的科研进展,这次发布了这份新的关于植物甾醇心脏保健作用的法规提案,而不是对2000年9月公布的IFR进行定案(1 'Benecol, Take Control Marketing Highlight Approved CHD Health Claims,' 'The Tan Sheet' Sept. 11, 2000)。

    FDA还就联合利华(Unilever)于2006年提交的公民请愿书作出了相应的修改,这份请愿书曾恳请FDA允许每日只食用一份就可以摄入足量植物甾醇的食品标识CHD保健作用,而不仅限于每日食用两份才能提供所需植物甾醇量的食品(2 'Health Claim For Once-A-Day Sterol Use, CHD Reduction Sought By Unilever,' 'The Tan Sheet' Sept. 11, 2006)。

    在这份新法规中,FDA基于联合利华所提供的新的科学证据,默许了该公司的这一请求。但FDA坚持认为植物甾醇必须在进餐时食用,因为这种成分只有与食物或膳食脂肪一同食用才能达到最佳的吸收效果。

    此外,FDA也对联合利华关于植物甾醇摄入量的建议表示了认同,即要达到降低CHD发病风险这一保健作用所需的植物甾醇摄入量应该为每日2 g。而之前FDA是要求至少每份食用1.7 g或每日食用3.4 g才能标识这种保健作用。

    ……

    查看全文:http://portal.elseviermed.cn/tabid/93/ID/2018/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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