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湖北试点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
1月27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近日,据湖北省药监局表示,全国8个被确定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的省、市中,湖北省为其中之一。
2010年11月,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湖北省药监局向其提出申请,即在湖北开展试点。该试点自2011年1月开始, 10月结束。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资源保障状况、长效监管、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另外,同时被确定为试点的省、市还包括湖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重庆市及宁波市。(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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